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恋爱分手想要回工资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恋爱分手想要回工资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钱数多吗? 多的话再看下面,不多的话你能问出来也是奇葩。
你爱她吗?如果你爱她钱数再多你也不会要。
她爱你吗?如果她爱你但还没还你钱可能她有难处或者她知道一旦把钱也还给你你们之间不剩什么了。
你信任她吗? 如果你从心底信任她的人品,就应该相信她不还你一定是有原因的…… 迟早会还。
你甩的她还是她甩的你? 如果是你甩的她,你背叛了感情在先,已经分手了让她以什么身份还你钱呢? 如果是她甩的你,这钱不用要了,要也要不回来。
借给她钱时是因为爱她才借的还是不好意思拒绝才借的?不管哪个,分手之前怎么没考虑过她还欠着你的钱!
…… 好复杂,简单的说,她会不会主动还,你会不会管她要,全看你们之间的感情深浅。如果分手了但彼此的感情还在,或许欠款反而是一种剪不断的联系,真的把钱还给你,你们之间就真的两清互不相欠了,也就没有任何复合的可能。好复杂……
谢邀请!
恋爱期间的工资上缴,应该说明你们基本上已共同生活在一起了,与真正的婚姻相差的只不过是一张证或一场形式上的婚礼。
撇除故意的欺骗,已在一起共同生活,说明你俩人都是奔着婚姻的殿堂而行的,当然因为各种原因,却又劳燕分飞了,这时候,突然想起,我当初的工资可是都交给她的呀,该怎么办?要,还是不要,似乎成了个问题。
共同生活,就必然有共同的支出,而这种共同,又并非生意上的合伙,所以必也就并无太多的明细,纵想撕分,怕早已是撕扯不清了。
所以对于曾经的上缴,若女方愿意退还部分给你,那就问心无愧的拿着吧。起码于我等小民,骑士精神在这一刻已是大可不必,分手便无异成了陌路,再刻意去留给对方多少美好想念其实纯属多余。
但若她并不愿退,即便你觉得尚有多余,那,最好也是算了吧。因为即便已成陌路,毕竟,你们曾有一段共同的美好,为那点儿钱撕破脸皮,甚至成为仇人,实在也是大可不必的。
且没结婚便将工资上缴,可谓风险投资,而既是风投,便有损失的风险。那面对种种损失,不妨像个真正的爷们儿,愿赌服输,权当花钱买个教训亦未尝不可。
这个事如果我是男方,我会在恋爱期间与女方明确各自的经济独立和自由,共同花费可以共担,甚至全担。
与她交往之初便告诉她,如果走到最后,修成正果,我会把工资卡上交给她,让她管家。但前提是她能合理消费,该花的花,不该花的一分也不多花。善于理财和管家我才能放心大胆地把财经大权交给她。
恋爱期间我不会上交工资。万一分手掰扯不清,只能添堵增加麻烦与烦恼。就不会有上头条来寻求对策与帮助这种事情的发生。
你自己的麻烦与烦恼还得靠你们自己协商解决。
在这方面,我认为男人要大度包容一点,不要总是斤斤计较,一点男人的样子也没有。毕竟你们曾经像夫妻一样生活了那么久。曾经的美好,因为各种原因分手了,就要放下恩恩怨怨与经济方面细碎的小九九,互道珍重,互留下个好念想不比唇枪舌剑、恶语中伤、气愤难平、反目成仇更强?
如果我是女方,我不会在恋爱期间提上交工资卡这等无理要求。
自己有手有脚有工资有存款,干嘛要男人养活?花自己的钱,端自己的碗,不看男人的脸色吃饭岂不是更好?共同花费丶他主动为你花的钱(生日礼物等)这另当别论。
再一个,肯为你花钱的男人,才是真的爱你。不愿为你花钱的男人,睡之前一脸的哀求贱样,得逞之后翻脸不认人,提上裤子就跟你计较钱,一丝一毫都不带差的。姑娘啊,你可长点心吧!你还要这样的只占便宜不负责仼丶只把你当成解决生理问题工具的渣男干嘛?没看清楚人心,便让他得手凌辱和欺负,错在你人傻眼瞎,人、畜傻傻不分,怪不得别人。
我不会在恋爱期间,结婚未果的情况下与男友同居,我也不会在无婚姻保障的情况下,失去理智、头脑发热地去盲目献身。
女人们要永远记住:自尊自爱自力自强的女人才更值得男人拥有与疼爱。不随便丶有底线、洁身自爱的女人也更能让男人格外珍惜。
我会将初夜留在新婚之夜。这时候肯定会有人跳出来会嘲笑我说:"都什么年代了,怎么还有你这种顽固不化的女人?""说我老古板不解风情,不够开放。”但作为一个未婚的知识女性,我有我做人的良知、底线和尊严。你看不惯,说我另类说我脱俗那是你的事。也说明你是个畜生丶公交车,见人随便就想上,活该你得见不得人的脏病。你的灵魂和你这个人一样的肮脏。
腹有诗书气自华!我就是我,不一样的烟火。
不爱我的男人会满脸嫌弃,一脸的不屑。尔爱我的男人会疼爱我入骨,深拥我入怀,视我为他的唯一,珍惜的如获至宝。
恋爱期间女朋友要求工资上缴,分手后该怎么为?
对这个事,如果我是男方,要末这个女朋友很漂亮,很中意,那么他这个要求可能会承爰,但一定要记录,或者工资卡要保存好,万一分手,有个依据。
如果这女朋友生的一般,没敎养,蛮自私,他提出这条件时说,我多出一点无所畏,工资上交我做不到,看他怎么办?象这种人成也好吹也好任其自然!你说呢!谢谢邀请!!
要求你上缴工资的女友你要小心了!你们还没结婚她没权利剥夺你的经济命脉,你俩只要都是真心的相处她也用不着没收你的钱财,这本身也是对你不信任,更主要的是不要将来人财两空,你们不受法律保护,谁挣钱都不容易还没结婚,别打了水漂!
这个问题有点复杂。分手要回钱不对。因为女方为你付出了青春。青春是无价的。但在一般情况下要回自己的钱也是应该的。毕竟没有结婚,资产应该是分开,所以这个很难评判改与不该
你高中生,她大学生,有可能在一起吗?你也不用脑子想一想呀。明知道不可能长久的,你还傻傻地把工资都给了她。早该醒悟止损了!
她要分手,你还能怎么办,别想着要挽留她呀,那会更让她瞧不起你的!抛给她一句:祝你幸福!
谢邀。
既然是女生提出分手,时过境迁,桥过板翻。本科毕业后的女朋友跟你这个打工仔,已经不是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她早已瞧不起你。水涨船高,在重新选择配偶上有了更高的目标。说不定她在学校就已経有了新的恋人,已经没有挽回的余地了!
不在一起四年你们是怎么好的?寒暑假跟你好,在学校有没有跟別人好?就象社会上流行的农民工在外组建临时夫妻。人家把你卖了还帮着数票子!你一个月给她四千,还有没有人一个月给她一万?
恋爱中的男女要保持在視线之内,长期不能在一起感情就会变淡变味,尤其是偿到初恋甜头的女生,有一个专家说:爱情就像饮食一样,一顿不吃就会饿得慌!轻车熟路,经不经糖衣炮弹的攻击,大多都会投进别人的怀抱。
你太老实了,作为恋人之间,用自己辛苦打工所得,一个月给她四千元活动经费。她父母给了多少钱?正常的大学生在学生活费用一个月给二千就不错了,尤其是女生开支都比较节省。你给她那么多钱用于维护感情?她花得完吗?在学一个月花那么多的钱,毕业后一个月准备挣多少钱?即使能跟你结婚,可能你也养她不起!
如此扶持本来就不正常。升米救恩人。石米宠仇人。你给多少她要多少,是你硬塞给的?还是她无穷的索取?金钱面前见人品,最后成了冤大头。
你的愿望是好的,但初恋基本上都不会有结果的。尤其是高中生的早恋,加上一方高考名落孙山,分道扬镳,在人生路途不断变化莫测,面临不断适应重新选择,面临挑战的阶段,成功率几乎等于零。
你如今面临着如此尴尬的处境,四年的感情投资如一江春水向东流。你女友如果有良心的话会还你一部份。否则,就当作资助贫穷大学生。
你和一个女生好了4年,从描述中获知,你俩是高中同学,她上大学你打工,每月工资4500元,自己只留500元,其余的4000都给了她。
如今她学业有成,过河拆桥说和你没共同语言,翻脸不认人,她去意巳决没有必要再去挽回,感情是无法勉强更不能強求的,沒有怎么办可问?
你可以和她先好好协商,她受过高等教育具有一定良智,让她逐步分期归还给你,如果妄图抵赖以银行汇款数据为证,用法律手段经判决强制归还。
#原创#
新出道的菜鸟
被姑娘坑了
心有不甘
当下却亳不见怪
且当上苍在考验你
眼下正是青春最旺盛之际
风华正茂
书生意气
粪土当年万户侯
还有足够的时间与精力拚搏奋斗
男儿当自强
扬鞭催马奔前程
汲取教训
再择姑娘时
勿忘
听她言
观她行
察她心
故,免蹈复辙
#上海常青教育凌远长著#
我一直不赞成还在上大学的孩子特别是初高中时代的孩子谈恋爱,原因是,这个时期的孩子一方面需要专心读书,必须利用读书这个机会,努力让自己掌握更多的知识,以适应不断变化与进步的社会。另一方面,在人生去向,人生志向以及工作的方向与地点都毫无着落的情况下,谈恋爱无异于小孩过家家,谁也无法预测最终的结果。当然,也有一些孩子在初高中或大学期间确定恋爱关系后,男女双方能够彼此鼓励,相互促进,恋爱双方有着共同的志向和目标,并为了这个共同目标而努力,而拼搏,最终走到了一起。
而像你这种情况就不一样了,你高中毕业就去工作,而她走进了大学,大学的四年,改变的不仅仅是她的学识,也一样改变着她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经过四年的学习和历练,显然她的阅历已经趋于成熟,想同你分手那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决定。退一万步讲,就算你死死纠缠,接下来也一定没有好的结局。因此,不如来个好合好散,将四年来你为她所付出的,精神上也好,经济上也好,与她开诚布公的谈一次,能将过去的经济损失要回来,也能让自己在心理上有个平衡。不要想着怎么样才能挽回,我认为你们已经没有挽回的可能,也没有挽回的必要,如此无休止的情感投入还不如快刀斩乱麻,早做了断。重新规划自己的人生,重新寻求自己的真爱。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恋爱分手想要回工资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恋爱分手想要回工资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灰熊vs马刺战绩...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快了吧8开奖直播...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足球比赛直播cc...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苏联赛杯决赛的问...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英超水晶宫vs埃...